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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1-11 09:3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1 09:38 来源: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池文旅办〔2022〕96号

 

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九华山文化旅游处、平天湖旅游发展处:

2023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文化和旅游厅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文化旅游市场恢复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假日文化旅游活动需求,现就切实做好“两节”期间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假日市场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假日生活的需要。精心安排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市场秩序、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等工作,实现假日市场“安全、有序、优质、文明”的目标。

二、加强形势研判,科学精准防控

落实“二十条”“新十条”优化措施以及《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平稳有序,抓实抓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提前分析本地区文化和旅游行业恢复发展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做好预判预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指导各类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对照8项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做好场所内疫情防控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面向公众的宣传引导工作。

三、压实安全责任,强化隐患排查

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问题导向,按照“执行、督查、反馈、改进”闭环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预警提示、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各个环节。指导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做好流量管控,完善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会同相关部门对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内消防、疏散通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加强对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对重新开放的a级旅游景区,务必严格检查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彻底排查所有风险隐患。指导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严格落实有关规定,选择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合作商,重视导游安全教育,规范旅游包车行为,确保供应商和旅游包车符合安全标准。

四、优化产品供给,满足消费需求

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消费促进,引导居民游客积极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有序参与文化和旅游消费。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消费对加快产业复苏的重要作用,加快活跃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全力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复工复产。组织开展 2023年新春宣传推广活动,实施旅游惠民行动,推动各地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乡村旅游重点城镇、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等因地制宜做好“两节”假日产品供给,推出具有冬季特色的旅游休闲体验项目和适应微度假的产品线路,开展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活动。实施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计划,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助企惠民行动,创新消费活动举办方式,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拓展线上消费、定制消费、智能消费等新消费方式,结合节假日开展主题活动,打造夜间消费热门目的地。鼓励各地开展博物馆游、民宿游等文化体验游,开发沉浸式旅游、科技旅游等新场景,不断丰富旅游业态、创新旅游产品、优化旅游服务,更好满足大众旅游时代人民特色化、多层次、分众化的旅游需求,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能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传播优秀民间文化艺术,进一步扩大公共文化线上服务,在线上资源提供、服务流程优化、需求反馈等方面加大力度,丰富供给模式。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力度,推动非遗保护传承利用发展。提升“智慧景区”服务水平,完善引导体系,做好景区服务。加强导游讲解员培训,用好“大黄山”地区导游必读书籍,提升文化服务保障和传播能力,增强讲解的知识性、学理性、可听性,为游客带来沉浸式文化和旅游体验。提升“智慧景区”服务水平,完善引导体系,做好优质文明服务。

五、严格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秩序

加强“两节”期间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综合监管,发挥信用监管和信息化监管效能,增强监管合力。全面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排查风险隐患,针对发现的问题,指导督促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做到立行立改,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加强对旅游、网络表演、娱乐、上网服务、营业性演出等经营活动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指导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对照标准,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督促旅行社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准确报送团队情况。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提供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文化产品、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置违法违规线索,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广泛宣传引导,推进文明旅游

持续开展文明旅游公益宣传、教育引导和志愿服务,做好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强化公民文明出游意识,深入整治旅游不文明各种顽疾陋习,让文明旅游入眼、入耳、如心、入行,推动形成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多方式多渠道积极发布假日旅游提示提醒,引导游客,特别是自由行、自驾游游客,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引导游客预约错峰出行,关注旅途中的交通、消防安全,谨慎参与高风险项目,避免前往不具备开放接待旅游者条件的区域和违规经营的私设“景点”旅游。引导游客按需取餐、文明就餐、拒食野味,落实“光盘行动”,杜绝浪费,理性消费。特此通知。

七、做好信息报送,强化应急值守

各地要做好假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专人值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响应及时。遇有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

特此通知。

 

 

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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