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19-08-27 17:38 |
根据池州市《关于促进旅游业发展的若干奖励政策》,经各旅游企业(个人)申报、县区推荐、材料审核、现场核实、专家评定、网上公示等程序,近日,市基金公司兑现促进旅游业发展奖励资金649.9万元,涉及旅游项目202个,其中,促进品牌创建和业态提升类138个奖励资金548万元,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类22个奖励资金88万元,加快旅游业人才队伍建设类42个奖励资金13.9万元。
池州市促进旅游业发展奖励政策共分促进品牌创建和业态提升、支持乡村旅游发展、加强智慧旅游建设、加快旅游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项目投资建设、加强旅游营销等六个部分,对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业、国家级旅游景区创建、国家级省级旅游标准化企业创建、省级旅游强县(区)名镇名村、旅游市场营销、旅游专业人才在池工作等均给予相应的奖励。政策的出台,大大吸引了社会资本参与旅游业的发展,也激发了旅游经营者创建品牌、提升业态、完善功能、加强营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了我市全域旅游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