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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2020年全域旅游发展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k8凯发天生赢家

来源: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开始时间:2020-02-11 08:00 结束时间:2020-02-17 00:00 状态: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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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发展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切实把旅游业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加快推进我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根据市政府工作报告、《池州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池州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池州市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与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拟定了《2020年全域旅游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和《2020年全域旅游行动计划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

现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月17日前书面反馈至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吕海琦,电话:2088375,邮箱:648888596@qq.com。

附件:1 2020年全域旅游发展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2.2020年全域旅游行动计划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

      3.2020年全市经济指标计划分解表(依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和约束性指标目标任务安排表的通知》文件要求分解)

      4.征求意见反馈表

池州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                

附件1

2020年全域旅游发展行动计划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全力冲刺“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既定目标任务,紧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机遇,切实把旅游业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根据《池州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池州市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与实施方案》(池政〔2017〕72号)、《池州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池办秘〔2017〕14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以文旅融合为主线,扎实推进“一体两翼”,坚持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抓手,坚持“生态 ”“文化 ”“互联网 ”,推进全域景区、线路、营销联动,构建“主城区、环九华山、石台县三点支撑,多板块协同”的旅游发展格局,切实推动池州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创建工作成效凸显。按照“县区联创,整体推进,逐个突破”的思路,加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力度,力争创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1个以上。坚持“大九华”理念,建立九华山、青阳县旅游发展联动机制,协同打造文化山、生态山、文明山;做好主城区“东湖西村南山北港”文章,完成齐山-平天湖风景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规划修编,积极打造滨江旅游核;打响“富硒”“富氧”品牌,发展石台县特色旅游产业,推动市山县(区)一体化发展。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核心区生态和文化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二)旅游产业提档升级。“五个一批”精品工程建设提质增效升级。强化县区优质旅游资源管控和整合,培育引进专业化龙头企业。滚动推进杏花村文化旅游区、醉山野度假区、礼貌山等20个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四级联建”工程扎实推进。全年游客接待量、旅游总收入分别增长10%、12%以上,过夜游客增长10%以上。

(三)公共服务稳步提升。“厕所革命”深入实施,逐步实现工作重心由“建”向“管”转变。“快行慢游”路网体系进一步完善,旅游交通标识牌建设工程进一步推进,旅游集散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快,智慧旅游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全域旅游公共服务品质效能再上台阶。

(四)旅游供给丰富完善。深入实施“旅游 ”战略,加速文旅融合发展,优化“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供给。深入实施乡村旅游三年行动。增强“ 旅游”业态融合发展意识,推进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业态与旅游深度融合,培育壮大教育、体育、康养等文化旅游新业态。

(五)全域环境优化提升。旅游市场秩序良好,文明旅游理念深入人心,全年无重大旅游投诉、旅游负面舆情,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全域旅游满意度、知名度、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六)旅游品牌强化升级。突出全域旅游整体营销,强化联动营销、品牌营销、智慧营销以及精准营销策略。加大新媒体营销力度,打造一批“网红”景点。打造特色乡村旅游品牌。展现“一池山水、千载诗城”品牌形象。

三、具体任务

(一)健全全域旅游体制机制

1.强化县区全域旅游创建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县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主体责任,县区根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制定实施本区域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年度行动计划,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强化责任,加强调度。青阳县、石台县按今年年底通过省和国家验收目标推进,贵池区、东至县分别按2021年、2022年通过省和国家验收目标推进。九华山、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按照创建标准,分别协同青阳县、贵池区联动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2.完善适应全域旅游发展的统筹协调体制机制。市县(区)及时调整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领导小组,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的全域旅游领导体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事项。完善旅游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把全域旅游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区)、相关市直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范畴,适当增加贵池区、东至县、青阳县考核权重;完善旅游协调机制,加大统筹力度,建立通报调度、工作交办提醒督办等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涉旅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听取部门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举措,研究解决全域旅游重大问题,统筹产业融合发展。

3.完善文化旅游综合管理机制。完成市县两级文化综合执法机构改革任务,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管理职能,提高部门协调能力,完善文化旅游行业管理、指导与服务。坚持依法治旅,完善监管机制,提高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水平,强化联合执法,完善多元参与机制,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4.健全旅游统计制度。进一步完善现代旅游统计制度和统计体系,畅通渠道,规范数据报送工作,完善过夜游客统计制度。力争完成全年游客接待量增长10%以上、旅游总收入增长12%以上以及过夜游客增长10%以上的旅游经济指标任务(各县区、管委会旅游经济具体指标任务数见附件3)。

5.健全旅游行业自律机制。鼓励旅游行业组织发展,加强旅游行业组织能力建设,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形成行业自律机制。引导成立市导游协会、民宿协会,完善运营机制,开展相关工作。各县(区)、管委会分别有3个以上综合性或专业性旅游行业协会,且行业自律效果良好。

(二)加强全域旅游政策保障

6.完善全域旅游政策体系。市、县区、管委会制定全域旅游发展奖励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兑现力度。发改、财政、城建、交通等部门出台专项政策文件,配套实施方案,强化政策落实。

7.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财政预算中单列旅游发展专项基金、旅游产业促进基金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整合部门资金,提高涉旅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制定完善地方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扶持公共类旅游项目和旅游企业发展。继续发挥九华山文旅集团投融资和文旅产业基金在推进市县山联动、整合文旅资源、形成全域旅游格局上发挥引领作用。

8.强化旅游用地保障。完善旅游用地管理制度,推动土地差别化管理与引导旅游供给结构调整相结合。保障旅游用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年度计划中优先支持重点旅游项目用地,推行旅游项目“点状供地”。

9.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旅游人才政策措施,积极开展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研讨会等旅游培训工作,积极开展人才交换、挂职等交流活动。推进市县两级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市级组织开展全域旅游相关培训不少于3次,县(区)不少于2次。

(三)提升全域旅游公共服务

10.加快“快进慢游”综合路网体系建设。加快池黄高铁池州段、g236青通河至黄山北路段建设,力争德上高速池州段主体工程完工。加快推进以s358为代表的旅游道路建设,打通我市腹地核心景区景观通道,畅通九华山、县区间快速交通网络。持续推进旅游风景道建设,各县区分别完成2条以上风景道规划建设,九华山、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分别完成1条以上风景道规划建设。加快推进慢游系统、交通驿站、摄影点等旅游休闲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规范服务要求。开展g318国道贵青段、齐石公路等通景公路交通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11.加快旅游集散中心建设。按照全域旅游创建标准,完善市旅游集散中心功能和运营方案,加快建设进度,确保2020年正式运营;完善县区、管委会旅游集散中心服务功能。青阳县重点围绕高铁站区规划,同步规划建设环九华山旅游集散中心,石台县要围绕德上高速公路建设,合理规划建设新旅游集散中心。

12.完善生态停车场服务功能。优化生态停车场服务功能,强化管理,完善配套。加大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停车场建设力度,各县区分别新增停车位100个以上,九华山、平天湖管委会分别新增停车位50个以上。

13.持续推进全域旅游标识标牌建设。按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要求,在旅游集散中心、重要通景旅游公路入口、核心旅游吸引物入口设置全域全景图,完善全景导览图、交通标识和介绍牌以及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14.推动旅游“厕所革命”重心转变。全年新建厕所40座,其中贵池区、石台县各8座,东至县、青阳县各11座,九华山2座,确保百度地图上线率达到100%。旅游“厕所革命”工作重心逐步由“建”向“管”转变,扎实推进“所长制”工作,继续开展旅游厕所示范提升工程;对已建成的旅游厕所进行滚动式暗访检查,完善“一厕一档”动态监测,确保干净卫生、方便实用;加大文明如厕宣传,推进城市重点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沿街单位厕所免费开放,并设置提示标志。

15.完善智慧旅游服务。完善旅游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3a级以上景区无线网路覆盖,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须提供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实时信息推送、在线预订、网上支付等服务,主要乡村旅游点或民宿须提供在线预订、网上支付等服务。发布年度旅游大数据报告。完善全域旅游监测智慧平台和展示中心功能。继续完善乐go池州电商平台建设、加大推广力度。

(四)丰富全域旅游产品供给

16.推动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市县两级旅游项目库,及时更新省级项目库。各县区、管委会要强化优质旅游资源管控和整合,培育专业化龙头企业,引进知名文旅企业落户,积极开展文化旅游招商引资,县区引进亿元文化旅游项目落户各2家以上,九华山、平天湖风景区引进亿元文化旅游项目落户各1家以上。支持文旅集团做大做强,鼓励市各大平台公司积极开展旅游项目打造和开发,县区要加快推进文化旅游类平台公司建设。滚动推进杏花村文化旅游区、醉山野度假区、礼貌山等20个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其中贵池区5个、东至县4个、石台县4个、青阳县5个、九华山1个、平天湖1个(具体项目信息随征求意见一起上报)。加强祁红老厂房等老建筑保护和开发利用,实施6条古道修缮、黎痕老街革命遗址遗存保护利用工程。加大文化旅游项目前期谋划,力争一批新项目入选省和国家文化旅游项目库。健全完善联系企业制度,持续优化旅游发展营商环境。

17.实施“五个一批”精品打造工程。推进旅游景区质量提升行动,加快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和乡村旅游创建工作。加快推进牯牛降5a级旅游景区创建,力争进入文化和旅游部创建计划。加快实现齐山-平天湖等旅游资源在保护区范围内合理合法开发与利用,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允许范围内开发旅游产品,进一步整合资源、丰富旅游产品和业态,完善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尽快通过4a级旅游景区复牌。市博物馆加快4a级旅游景区创建步伐,力争年底通过国家4a级旅游景区验收。各县区积极开展3a级旅游景区创建,推进民俗、非遗、戏曲表演进旅游景区,实现4a级以上旅游景区全覆盖。策划推出联动主城区、环九华山、石台县旅游产品线路,力争打造2条叫得响的精品旅游线路。推进九华山旅游业态向休闲度假、健康养生、文化研学、山地运动转型。丰富杏花村文化旅游区业态功能,稳妥推进“杏花村”品牌建设。加快九华山、礼貌山休闲度假产品开发。各县区、管委会分别力争创建1个以上省级研学旅行基地。

18.培育旅游专项吸引物。开展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创建,各县区分别培育1个以上创建单位,其中,贵池区、青阳县力争分别成功创建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水利风景区、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国家湿地公园、世界地质公园等专项旅游吸引物创建。

19.推动多业态融合发展。大力实施“旅游 ”“ 旅游”战略,实现多业态融合发展,各职能部门主动围绕全域旅游发展,推动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丰富全域旅游产品供给。农业、林业、水利、交通、体育、大健康等为代表的多业态融合产业加速成长。坚持生态、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和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重点打造研学旅行、康养旅游等新兴业态。

20.丰富旅游要素供给。充分挖掘地方文化特色,为旅游市场提供更加多样化、更具有地方特征和社会影响的餐饮、住宿、娱乐等旅游要素服务。各县区要分别规划打造1处以上功能完善、业态丰富的旅游主题功能区、休闲游憩区、特色文化街区、特色餐饮街区,要积极推进星级饭店、文化主题旅游饭店、连锁酒店、非标住宿协调发展,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开展“十佳旅游商品”、“十大旅游风景道”、“十大名导”等评选活动,持续推进“十大名菜”、“十大金牌小吃”、“十大特色酒店”、“十佳特色民宿”、“十佳旅游厕所”系列宣传活动。积极扶持文化旅游商品企业发展壮大,鼓励研发富硒、富氧、非遗等文化旅游特色品牌商品,支持“池州生鲜”、“杏花村”、“富景垚”、“圣武雕塑”等特色品牌发展。发挥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展销中心平台优势,积极承办全省旅游商品大赛,组团参加全国、全省文创产品大赛。继续开展文化旅游商品“五进”活动。

21.实施全域旅游四级联建工程。积极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名县、特色旅游名镇、特色旅游名村、休闲旅游示范点“四级联建”创建工作,青阳县、贵池区成功创建省文化旅游名县,同时创建特色旅游名镇5个(贵池区、东至县、青阳县、石台县、九华山各1个),特色旅游名村10个(贵池区、东至县、青阳县、石台县、九华山各2个),省级旅游示范点15个(贵池区、东至县、青阳县、石台县、九华山各3个)。石台县推进富硒氧吧、慢庄等特色小镇建设,青阳县重点建设朱备、陵阳等文旅特色小镇,九华山风景区、青阳县联合打造康养、健身、休闲等特色小镇。

22.发展壮大乡村旅游。深入实施乡村旅游三年行动计划,培育发展养生、体育、研学、红色等乡村文化旅游新业态。巩固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成果,推广创建经验。组织开展乡村旅游人才培训。学习黟县“古村落 民宿”、铜陵犁桥村“艺术 民宿”发展模式,借鉴发展经验。启动星级旅游民宿评定工作,培育一批精品民宿。

(五)完善全域旅游管理服务体系

23.提升全域旅游服务质量。完善旅游地方服务标准,扩大标准覆盖范围,强化实施与监督。组织申报省级以上旅游服务质量奖项。建立全市优质旅游服务商目录。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完善旅游纠纷调解机制,规范高效处理旅游投诉,并及时有效反馈处理结果。

24.提升全域旅游监管水平。深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黑车”“黑导”“黑店”“擅自变更行程”“强制消费”“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开展九华山佛教商业化治理巡查。提升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坚持和完善旅游市场主体“红黑榜”制度、旅游企业信用联合惩戒制度,不断优化池州旅游市场环境。

25.加大旅游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风险提示制度和针对各种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全年开展不少于1次旅游安全演练。加强旅游领域重点行业监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提升行动,健全完善针对特种旅游设备、高风险旅游项目、旅游节庆活动等安全监管措施。完善池州智慧旅游云平台,强化信息化手段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在旅游监管服务中的应用。

26.推动文明旅游素质提升。开展文明旅游公约和出境旅游文明指南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文明旅游示范区和示范单位创建,举办全市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培训班。组织宣贯《旅游志愿者服务规范》,加强旅游服务站点建设,常态化开展旅游志愿公益活动。

(六)优化全域旅游发展环境

27.提升资源环境质量。制定并实施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措施和方案。积极组织开展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中国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等品牌创建,制定并实施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国传统村落等传统村镇保护措施和方案。

28.加大全域环境整治力度。实施重要旅游节点绿化美化亮化彩化提升。持续推进花海项目。实施“三改一整”工程,提升乡村旅游接待服务质量。构建完善的水处理、垃圾回收处理设施体系,优化旅游环境质量。

29.优化全域旅游社会环境。持续推进公益场所开放,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纪念馆、红色旅游景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益性场所免费开放,完善主客共享的旅游配套设施。实施对特定人群的价格优惠,推进旅游接待场所对老人、军人、学生、残疾人等特定人群实施价格优惠。

30.深入实施旅游扶贫富民工程。按照省市旅游扶贫工作部署,完成乡村旅游扶贫工作任务。巩固拓展15个旅游扶贫重点村工作成效,总结10个乡村旅游重点示范村工作经验,在具备一定旅游基础的非重点村推广“八个一”工程建设,扩大乡村旅游覆盖面。鼓励各地积极创新旅游扶贫新模式,引领旅游扶贫取得更大成效。

(七)强化全域旅游品牌营销

31.加强旅游营销保障。围绕“三点支撑、多板块协同”思路制定出台《池州市2020年旅游营销奖励办法》。市县政府安排市场营销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营销活动有效开展。

32.实施旅游品牌战略。打响“一池山水 千载诗城”旅游品牌,借助媒体及节事活动进行品牌推广,积极打造品牌形象清晰、知名度高和美誉度好的目的地品牌形象。

33.提升联动营销能力。依托品牌特色优势,整合全市营销资源,形成“党政统筹、行业主动、区块联动、企业联手、全民参与”的大宣传营销格局。

34.创新旅游营销方式。深入实施“互联网 文化旅游”计划,推动“线上线下”互动营销、融合营销。加大新媒体营销力度,持续开展“两微一网”宣传,继续与抖音、今日头条、同程等网络平台合作,打造一批“网红”景点,开展“网红”打卡点池州抖音挑战赛暨十大网红打卡地评选活动。积极推介专业定制化旅游网站,分享池州旅游攻略。

35.开展系列营销活动。发挥池州旅游营销联盟作用,开展系列主题营销推广活动。“继续举办“花开四季·诗韵池州”主题赏花会系列主题营销活动,组织开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营销、粤港澳大湾区文旅营销,组织举办“一池山水·千载诗城”池州文旅走进深圳宣传推广和展示交易活动。”

四、保障措施

36.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各责任单位每月5日前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工作进度,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月通报制度,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序进度完成。

37.压实主体责任。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将行动计划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逐条细化分解,明确重点要点、排查短板弱项,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

38.严格考核督查。建立行动计划考核评价制度,将行动计划纳入到市政府对县区及相关部门目标考核范畴,加强督查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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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反馈

2020年全域旅游行动计划部门意见汇总表

序号

单位

反馈内容

依据

1

贵池区

1、21.实施全域旅游四级联建工程中,省级旅游示范点15个(贵池区、东至县、青阳县、石台县、九华山各3个),建议修改贵池创建省级旅游示范点1个。
2、附件三中:2020年全市旅游经济指标任务分解表,贵池区游客接待量增幅11.4%,旅游总收入增幅14%,建议适当调整贵池区增幅。
1、贵池区现有五星级农家乐6家,根据省级旅游示范点创建标准,目前只有莉莉家庭农场达到面积等相关标准要求,故修改为贵池区创建省级旅游示范点1个。
2、2020年贵池区旅游行业受疫情影响较大,1月下旬起各景区、旅行社均处于停业状态下。疫情可能影响到4月。因此,预计贵池区全年游客接待量增幅、旅游总收入与往年相比增幅将大幅下降。

2

东至县

1. 附件2:《2020年全域旅游行动计划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第27项责任单位,东至县政府不列入。
2. 附件3:《2020年全市旅游经济指标任务分解表》第3列东至县部分:全年游客接待量1450.08万人次,同比分别增长11.0%。建议修改为:接待国内外游客1400.0万人次,同比2019年增长7.2%。
1. 依据:s358道路不涉及东至。
2. 理由:2020年的突发性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到全年游客接待及旅游收入。

3

青阳县

1.将“序号3”的具体任务修改为:
九华山、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按照创建标准,分别协同青阳县、贵池区联动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制定出台《青阳县九华山旅游发展联动工作方案》,成立县山联动工作小组,建立县山工作机制。
2.将“序号49”的具体任务里涉及的青阳县5个重点工程项目信息为:
九华山龙骏家园、荣颐禅院、九华霄云谷、陌上.星空特色民宿文化旅游综合体、礼貌山旅游等项目。
3.将“序号72”的具体任务修改为:
积极扶持文化旅游商品企业发展壮大,鼓励研发富硒、富氧、非遗等文化旅游特色品牌商品,支持“池州生鲜”、“杏花村”、“富硒垚”、“九华布鞋”、“九华玉骨绢扇”、“圣武雕塑”等特色品牌发展。
4.将“序号75”的具体任务修改为:
积极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名县、……同时创建特色旅游名镇5个,特色旅游名村10个,省级旅游示范点15个。(建议其中涉及数字不要明确均摊)
5.将“序号77”的具体任务修改为:
青阳县重点建设朱备、陵阳、乔木等文旅特色小镇。

 

4

石台县

1.建议将“石台县全年游客接待量、旅游总收入分别增长10%、12.6%以上”增长率适当下浮调整。
2.建议市级层面设立全域旅游创建启动资金制度,给予创建工作提供保障。
1.受疫情影响,石台县内各接待场所近一个季度闭园、停止营业;
2.石台县人代会已确定“石台县全年游客接待量、旅游总收入分别增长9%、10%以上。
3.因本县属于深度贫困县,县级财政十分困难。

5

九华山

1、 第4条:因受疫情影响,游客接待量增长10%以上,旅游总收入增长12%以上以及过夜游客增长10%以上的旅游经济指标任务应及时调整。
2、 第12条:“优化生态停车场服务功能,强化管理,完善配套。”建议修改为:强化各景区、各集散中心的停车场改造、扩容及服务功能完善,并强化管理;
3、 第15条:“完善全域旅游监测智慧平台和展示中心功能。”建议修改为:完善全域旅游监测智慧平台和展示中心功能,加强与旅游企业数据对接、共享,引导企业利用旅游大数据来优化完善旅游产品;
4、 第16条:因风景区规划管控严格,项目建设受规划和土地制约较大。目前,风景区正在进行规划修编,且景区当前正在积极推进佛教商业化治理工作,结合实际,建议不再下达九华山风景区引进亿元文化旅游项目落户任务;
5、 第21条:因受景区体量(仅一乡一镇)影响,建议九华山创建省级旅游示范点1个;
6、 第35条:“发挥池州旅游营销联盟作用,开展系列主题营销推广活动。”建议修改为:发挥池州旅游营销联盟作用,开展系列主题营销推广活动,鼓励和引导各旅游企业积极开展“线上”(含网站、微信、摄影展、微博等)、“线下”(含旅游展销会、节庆活动、服务技能大赛、旅游大篷车、平面广告等)多种形式旅游营销活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

6

平天湖

一:旅游经济指标
“全年游客接待量增长12%,旅游总收入增长14%”建议改为“游客接待量增长10%,旅游总收入增长10%”
二:没有工作任务,不涉及的内容,建议删除责任单位
(一) 健全全域旅游体制机制
5“成立市导游协会,民宿协会”的内容建议删除
(四)丰富全域旅游产品供给
21“实施全域旅游四级联建工程”的内容建议删除
22“发展壮大乡村旅游”的内容建议删除
(六)优化全域旅游发展环境
30“深入实施旅游扶贫富民工程”的内容建议删除

因我区不具备以上内容的创建条件,无法开展工作,故建议删除。

7

市公安局

无意见

 

8

市民政局

无意见

 

9

市发改委

无意见

 

10

市住建局

第六项出台政策 删除
17条实施五个一批精品打造工程,风景名胜区不属于我局,建议调整
27条“提升资源……措施和方案”改为“加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古村落、古建筑的保护利用”(市政府2020年重点任务清单)
28条实施“三整一改”工程智能不属于我局,建议调整

 

11

市交通运输局

1. 加快池黄高铁池州段、g3w德上高速池州段建设。
2. 加快推进以s358青阳至红石为代表的旅游公路建设
3. g318贵青段、s225齐石公路

 

12

市文旅集团

1、加快“快进慢游”综合路网体系建设。开展g318国道贵青段、齐石公路等通景公路交通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由于大王洞进入道路已损坏严重。建议增加:保障进入4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道路完好、通畅)
2、按照全域旅游创建标准,完善市旅游集散中心功能和运营方案,加快建设进度,确保2020年正式运营。
(由于该项目资产尚未整合、疫情影响等因素,建议本条改为:“…力争2020年正式运营”)
3、推动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滚动推进杏花村文化旅游区、醉山野度假区、礼貌山等20个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其中贵池区5个、东至县4个、石台县4个、青阳县5个、九华山1个、平天湖1个。
(建议策划包装池州大旅游线路,拓展池州景区夜市文化旅游,开发夜景景点,丰富旅游项目)
4、完善全域旅游政策体系。市、县区、管委会制定全域旅游发展奖励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兑现力度。
(建议加强对旅游企业的政策扶持、兑现力度和奖励力度)

大王洞景区的进入道路,自殷汇镇灌口至牌楼镇穿山段,由于周边矿业公司重型卡车持续碾压,路面已损坏严重,给游客造成了驾驶不便和较差的体验感,也影响了池州旅游的形象。

13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1、22条合并,修改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旅游用地相关政策。保障旅游用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年度计划中优先支持重点旅游项目用地”删除“点状供地”

安徽省未明确点状供地政策

14

市林业局

无意见

 

1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表格中23、24号牵头单位改为市文旅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办
25号牵头改为市文旅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皖政办2019 24号第十条和重点任务分解表规定,涉及行业部门培训和基地建设的应有行业部门主抓落实,人社部门配合

16

市农业农村局

无意见

 

17

市文明办

95、96条牵头单位文明办放置于文旅局之后

市文明办配合市文旅局开展文明旅游、旅游行业志愿服务等工作

18

市生态环境局

27条牵头单位增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市财政部、原国土资源司、原环境保护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联合发布的一则通知

19

市教体局

无意见

 

20

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无意见

 

21

市广电

无意见

 

22

市建投

无意见

 

23

市经信局

无意见

 

24

市水利局

无意见

 

25

市司法局

无意见

 

26

市委组织部

无意见

 

27

市场管理科

无意见

 

28

文化执法支队

无意见

 

29

旅发中心

1.具体任务15条:改成“完善旅游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3a级以上旅游景区公共服务场所和重要节点无线网络覆盖,继续完善“乐go池州”电商平台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中间的国家 4a 级以上旅游景区须提供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实时信息推送服务功能很难实现。
2.营销工作我们一直说的是:“政府主导、县山联动、企业参与、多方合作”;
3.建议将“深入实施“互联网 文化旅游”计划,推动“线上线下”互动营销、融合营销。”删除;把“积极推介专业定制化旅游网站,分享池州旅游攻略。”改成“积极推介专业定制化旅游线路产品,分享池州旅游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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